
朗读
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为做好晚稻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户利益,经市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局、物价局、农发行共同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购价格:
2011年永康本地产符合国家中等质量标准的晚稻谷,每50公斤150元,执行期限为本文件下达之日起至2011年11月20日止。11月20日后由收储公司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随行就市,自主经营。
二、工作要求:
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收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坚持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及时帮助售粮农户解决售粮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敞开收购符合质量要求的粮食,力争多掌握粮源,并严把入库粮食质量关,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储备补库任务。加强入库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向市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报告进度情况。
三、其他事项:
收购资金由市农发行按储备贷款性质贷款解决。
市级储备补库所需粮源收购不足部分,由收储公司组织调购。采购价格以入库的成本价(当地粮食销售市场价加运输和清杂等费用)进行结算。
永康市粮食局 永康市财政局 永康市农业局
永康市物价局 永康市农发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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