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永政办发〔2008〕42号)和《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安委会〔2008〕10号)文件的要求,特制订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大检查活动是响应全国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之一,要切实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永政办发〔2008〕42号)规定的检查范围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一批事故隐患,提高其安全防范能力。通过本次检查,要总结出有效的职责分工和检查办法,形成对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部位的监管机制,对被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落实整改,并形成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理机制。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局决定成立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文跃
副组长:杨敏、胡启广
成员:林跃斌、卢玉英、方新禄、钱武、梅伟宁、李斌、姚志健、童烈钢、金晓东、颜伟星、周华寅
局属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春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具体安排
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4月1日――4月15日,检查阶段。
各单位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并落实整改。
2、4月15日――5月15日,整改验收阶段。
各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隐患整改并到位。
3、5月16日――5月30日,督查处置阶段。
由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检查和整改及处置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协调。
四、检查要求
(一)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组织,合理安排,不留死角。
(二)落实责任,严肃纪律。为确保大检查收到实效,各单位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查对、跟踪整改。对因检查、督促整改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组织不力造成本次大检查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认真总结,按时上报。本次检查工作将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汇总,并于5月24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局运管科。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