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实施方案》(浙卫发〔2010〕191号)及《金华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方案》(金市公通字〔2010〕9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永康市卫生系统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专家组,以积级有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市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现将各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邵日新 (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应新显 (业务科科长)
成 员:朱永红 (办公室负责人)
吕时华 (规财科负责人)
陈华强 (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
王宏超 (卫生局业务科)
楼飞来 (卫生局业务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陈华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排查行动技术指导专家组名单
组 长:陈华强
副组长:张 晓 夏勇军
成 员:黄慧玲 王海军 范德康 程兴福
联络员:杨嵩雄
永康市卫生局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