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编委:
我局根据市编办要求,对全市22家医疗卫生单位现有在编职工总数,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及床位开放,医院等级规模,本区域常驻人口和外来人口数等情况进行了摸底,并结合本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参照浙编办[2009]19号、浙编办[2007]58号、浙卫发(浙编委)[2004]31号及78年国家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编制原则试行草案》等精神和各医院等级规模标准,初步拟定了2-3年内本市医疗卫生单位技术人员编制数,供以参考。希望市编委能从实际和相对长远空间需求给予定编,并建议编制核准每二至三年内适当进行调整一次。
附: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定编征求意见表及各类文件依据复印件和常驻人口、流动人口公安证明原件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