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永康市卫生系统2010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永康市卫生系统2010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永政办发[2010]55号)精神,结合春季安全大检查特点,特制定本方案,供你们在本次大检查活动中掌握运用。
一、总体安排
本活动从4月5日开始至5月30日止,分三阶段二形式进行。
第一阶段:4月5日至5月10日,工作形式为检查,由各单位按分工对所属中心、服务站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
1、按要求填写《2010年永康市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表》、《用电安全检查要点》。
2、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5月20日,由卫生局组织质量检查,及时纠正检查中存在的差错,督促有关人员完成工作进度。
第三阶段:5月15日至5月30日,工作形式为督查,由市政府或委托市安委办组织督查验收。验收工作标准为:模糊指标准确率70%以上,数字指示准确率95%以上,检查覆盖率98%以上。
二、检查内容
各医疗单位都需按各自的职责,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所辖单位安全检查:
1、医疗卫生单位基本情况;
2、医疗卫生单位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情况;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放情况;
5、危险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落实防护措施的情况;
6、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配备及正确使用情况;
7、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隐患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8、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9、建筑施工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情况。
10、永政办发[2010]55号文件明确的重点行业(领域)方面的检查内容。
三、督查内容
督查验收组对各医疗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其督查主要内容为:
1、建立组织机构和制订方案情况,人员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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