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工作按排,上级部门将于11月中下旬对我市201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考核。为了解各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各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迎接省、市考核,经研究,决定在各单位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本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查以《关于印发永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卫字〔2012〕29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永卫发〔2012〕75号)为依据,主要检查项目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绩效考核、项目实施进展和成效,其中重点检查电子健康档案、慢性病人随访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列入医改责任书目标任务的项目实施情况。
二、按规定报送项目工作自查报告
(一)报告内容。项目工作自查报告是各单位201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整体反映,自查报告的完整性、及时性将纳入项目考核指标并计入总分。报告重点内容和格式包括:项目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经费标准、资金拨付、资金分配和支出、财务管理等);绩效考核开展情况;项目进展及成效、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议等。报告要求言简意赅,内容完整,数据翔实(数据截止2012年9月30日)。
(二)报送要求。各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查报告将作为局里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于2012年11月10日前将本地项目工作自查报告以电子文档和纸质(单位盖章)报送至卫生局公共卫生科。
联 系 人:吕中广
联系电话:87101402 619516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