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省卫生厅规财处:
《关于“十一五”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和“十二五”建设项目规划情况调查的通知》收悉,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编制“十一五”规划之时,永康市卫生系统的基本情况:有医疗卫生机构472个,综合性卫生院3个,中医院1个,精神病防治院1个,妇幼保健院1个,骨科医院(筹)1个,公卫机构3个,街道、中心卫生院9个,独立法人卫生院9个,卫生分院9个,社区服务站76个,卫生室264个,个体诊所60个,厂(矿)医务室35个。有卫技人员2478人,每千人口2.77人,其中中医师1354人,每千人口1.67人,护理人员574人,每千人口0.72人,业务用房面积17.4万平方米。
2010年10月底止,永康市卫生系统基本情况:有医疗卫生机构475个,综合性医院3个,中医院1个,精神病防治院1个,妇幼保健院1个,骨科医院1个,公卫机构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04个,村卫生室244个,个体诊所61个,医务室34个,门诊部6个。有卫技人员2693人,每千人口4.74人,其中医师1130人,每千人口1.98人,护士821人,每千人口1.44人。业务用房面积30.9万平方米。
二、“十一五”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1、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于2006年完成;
2、公共卫生中心大楼:已于2007年搬入原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办公;
3、市第三人民医院女病区拆建工程:于2008年12月投入使用;
4、妇幼保健院二期工程:于2008年9月投入使用;
5、象珠中心卫生院新建工程:于2010年9月投入使用;
6、第六人民医院新建工程:已确定搬原人民医院住院部,现在改造中;
7、市中医院迁建工程:项目未实施;
8、永康卫生学校迁建工程:项目未实施;
9、三个街道卫生院新建工程:项目未实施。
已实施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及投资情况请参照附表2。
三、在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在2008年我市就出台了永预财〔2008〕113号文件中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的1000元/平方米补助,总额限150万元,改造的以400元/平方米补助,总额不超过40万元。服务站的按一级、二级、三级新建的分别给予20万,15万,6万予以补助,改造的以8万,5万,3万予以补助。
2010年出台了永财社〔2010〕99号文件,并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的建设作了新的补助规定,具体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建补助20万元(其中医疗设备补助4万元),改造的补助8万元。村卫生室新建补助12万元(其中医疗设备补助1.5万元),改造的补助5万元。
四、“十二五”期间的主要建设任务
1、市中医院整体迁建工程;
2、永康卫生学校迁建或扩建工程;
3、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工程;
4、市妇幼保健院三期工程;
5、市骨科医院迁址改造工程;
6、市第一人员医院二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