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旅[2011]40号
关于开展全市旅游合同使用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旅行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加强对旅游合同的监管和规范使用,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合同履约中的纠纷。根据金华市旅游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将对全市各旅行社旅游合同文本的使用和签订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11月21日至12月10日
二、检查内容
(一)旅行社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二)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内容是否包含《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三)检查旅行社是否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按经营范围开展业务。
(四)旅行社是否使用由金华市旅游局、金华市工商局推广使用的《金华市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五)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及行程单上的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有无误导游客的内容;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抄送:市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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