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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旅[2011]36号
关于印发永康市旅游行业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根据永政办发[2011]127号《关于印发永康市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特制定《永康市旅游行业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永康市旅游企业“清剿火患”战役检查登记表
2、社会单位自查自改承诺书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抄送:金华市旅游局、市府办、市安委办、陈美蓉、俞福才副市长
永康市旅游行业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永康市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要求,从2011年10月18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市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为确保“清剿火患”战役在旅游行业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市旅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排查全市旅游行业的各企事业单位,对各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的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实现旅游行业企业的场所检查率100%,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100%,一般火灾隐患100%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100%,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100%。落实责任措施,实现各旅游企业火灾防控能力大幅度提升,企业自我管理层次大幅度提升,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大幅度提升,使全行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确保全行业的消防安全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旅游行业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成立以局长胡高进为组长的“清剿火患”战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陈燕勤、陈勤幸、胡予文担任,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组织实施。根据局机关工作分工,分设旅游景区、景点和星级饭店、旅行社二个检查小组,由陈勤幸副局长负责旅游景区、景点,陈燕勤副局长负责星级饭店、旅行社企业的“清剿火患”战役活动的开展。
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星级饭店、餐馆场所。对全市所有的星级宾馆、餐馆的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重点整治员工集中居住房屋耐火等级、消防器材、内部用火用电等方面问题。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装修装修改造项目,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旅游景区、景点场所。对全市市级以上旅游景区、景点和收费经营的景区景点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景区经营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景区内的建筑设施是否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三)旅行社企业经营场所。重点整治经营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到位、消防设施设备损坏失效,消防器材、内部用火用电等方面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市旅游局制定工作方案。各旅游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2月6日)。各旅游企业对各场所开展排查活动,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各企业要认真填写《社会单位自查自改承诺书》,局机关各检查小组对各企业的战役活动进行督查指导,并填写“清剿火患”战役排查登记表,并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