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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康市人才交流中心更名为永康市人才市场
管理办公室的请示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02年永委发[2002]46号《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中明确:“人才流动开发科(与人才中心合署办公)负责全市人才资源的预测、规划,管理、协调人才流动与开发工作;负责市人才资源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人才开发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出意见。发展、规范全市人才市场,综合管理、审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协调及到企事业单位录(聘)用工作;管理、协调全市国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和外国专家工作。负责全市高级专家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市外人才引进有关优惠政策及办法并组织实施,办理外市县调入本市企事业干部的商调手续。”
几年来我局一直未设人才开发科,46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职能均由人才交流中心履行,各项工作开展得很好,成绩明显。但目前人才交流中心的名义与从事的工作职能已明显不符。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金华市人才交流中心,其他如东阳、义乌、武义等多个县、市都已将人才交流中心更名。为了更客观、全面地体现该单位的工作职能,拟将永康市人才交流中心更名为“永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为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编制及经费来源不变。特此报告,盼予批准。
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