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已制定的《永康市打击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卫生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永康市打击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针对当前餐饮消费环节中存在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餐饮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规定,提高餐饮单位自律意识;在餐饮单位大力提倡诚信兴商活动,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实施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邵日新
副组长:池彩荷、黄和平、应 英
成 员:李杰平、姚锦新、陈晓光、胡 旭、胡正飞、王 斌、施继庭、陈 广、程梅月
三、工作目标
(一)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采购及添加剂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达到100%;建立台帐并规范登记率达到100%。
(二)餐饮单位根据许可经营范围确定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使用剂量和使用依据,规范使用。
(三)对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四)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从2008年12月26日起至2009年4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12月26日-2009年1月10日)。
(1)分发各种科普宣传册(单),提高广大消费者关于食品添加剂的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宣传媒介,及时发布专项整治中的各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