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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旅[2012] 10号
关于开展旅游行业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有效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在旅游行业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针对目前气温逐渐转暖,易燃、易爆和火灾隐患逐渐增多以及旅游活动更加频繁等特点,通过全面深入的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解决生产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
三、检查时间
2012年3月15日至4月30日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全员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旅游车辆安全、景区消防设施、应急救援管理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把此次大检查作为企业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迅速掀起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高潮。要以此项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二)精心组织、深入检查。各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企业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深入一线、深入作业现场、深入重点区域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各旅游企业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详细记录隐患情况),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旅游局将成立督查组,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组织对旅游企业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请各旅游企业在3月28日前向旅游局报送工作方案,在5月11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同时将《永康市2012年春季安全生产检查表》复印后进行认真填写,以备督查。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二0 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抄送:市府办、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