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临时聘用人员数的批复
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增加临时工编制的请示》(永行务[2011]7号)收悉。
根据《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招用管理办法》(永人劳[2005]51号)和你中心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增加临时聘用人员1名,增编后临时聘用人员共3名。
经批准招用的临时聘用人员,凡符合条件的都应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并与临时聘用人员签订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聘用合同。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抄送:市财政局、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