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同意招聘吕娉娉等3人为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通知
永康市卫生局: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9〕82号)和浙江省卫生厅、发改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2〕114号)文件精神,经体检、政审后,同意招聘吕娉娉、曹琼茜、俞露生等3人到乡镇、街道卫生院工作。
上述人员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须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工作服务满六年,如违约不再另外安排工作岗位,相关人事档案移交回市人才交流中心。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抄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