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华市级
统筹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华市推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金政发[2010]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行市级医疗保险统筹以及医保“一卡通”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金华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为我市的市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不需办理转院手续可在金华各县市(义乌市除外)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院刷卡结算住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社会保障卡有医保个人账户金额的可在金华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药店刷卡结算购药费用。
二、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安置地在金华市区域内(义乌市除外)的,社会保障卡个人账户管理按永康市退休人员规定执行,即社会保障卡个人金额不再按年度一次性提取现金、年度不增加用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100元个人账户。
三、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