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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录用叶志海等三十二人为公务员的通知
永康市公安局:
根据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录用叶志海等32人为公务员的批复》(金人社函[2012]165号),录用叶志海、应俊、胡宇攀、程卓、吴小雅、李锡煜、应俊、徐王聪、黄小憨、施雪晨、高顺乾、吕聪聪、吕凌飞、钱莹璐、吕泽鸿、朱碧真、李扬帆、章蟒、李宗霖、王懿、胡华杰、唐冰、颜世民、徐江淮、徐冲、赵学峰、童英伟、楼智勇、何勇、张志军、李剑、胡旭晨等三十二人为公务员。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抄送: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 、市财政局、市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