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正文

关于下发永康市域药品总控目录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朗读

各公立医院:

根据《浙江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的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1216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药物使用,提高基药使用比例,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制定了永康市域总控目录遴选原则,通过抽选部分医院永康市骨科、妇科、儿科、皮肤科等专科负责人及药剂科负责人进行多次遴选,遴选出以药品通用名为基准的1095种永康市域药品总控目录。现将《永康市域药品总控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公立医院要严格按照等级和专科标准,优先采购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使基本药物的配备和销售使用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二、各公立医院要优化用药结构,减少用药品种,在市域药品总控目录内进行筛选出院内总控目录,以符合公立医院改革按等级配备药品品种数要求。

三、本永康市域总控目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3个月为用药过渡期,过渡期内市域总控药品目录外的原有药品仍可使用,但不得再采购。

四、各公立医院如临床实际需求,要配备或使用精麻类、计划生育类、血液制品、免疫用疫苗、免费治疗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国家基本药物及耗材使用为主的品种必须向卫生局申请备案,方可采购使用。

五、对未列入总控药品目录,但临床确有需要使用的药品,由所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向市卫生局申报,经专家讨论通过并报卫生局同意后一次性采购,如需再次采购的申请长期备案列入总控目录。

六、卫生局将对市域总控目录采购情况在药械采购平台进行网上监管,各公立医院要高度重视,药品采购工作,对于私下采购未经审批目录外药品,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取消该单位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七、本市域总控目录将视省卫生厅相关政策调整,适时予以调整。

附件:1、永康市域药品总控目录

2、永康市域总控目录外药品采购备案申请表

3、永康市域总控目录外临时用药采购申报表

(附件1统一到永康市卫生药剂群共享下载)。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8003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