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2〕204号
关于永康市西溪镇文化活动中心项目
追加建设规模及投资的批复
永康市西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永康市西溪镇文化活动中心项目追加建设规模及投资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2〕5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拟在永发改〔2012〕3号文已批西溪镇文化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7286.85平方米,投资1500万元基础上追加建筑面积和投资。
二、项目追加建筑面积1248平方米,投资200万元,追加后项目总建筑面积8534.85平方米,总投资1700万元。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追加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11月23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11月23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