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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发改〔2013〕3号
关于永康市东城街道胡店村综合楼建设项目
可研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康市东城街道塔海经济合作社胡店分社:
你社要求审批综合楼建设项目可研暨初步设计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可研暨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址:东城街道塔海胡店自然村拆迁安置用地内(东至金塔路、南至原老陶瓷厂围墙、西至山、北至胡献庭宅地块)。
三、项目建设内容:新建综合楼一幢。
四、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1609.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39平方米。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640.18万元,资金自筹。
六、项目建设周期:一年。
七、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月9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东城街道办事处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月9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