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准予何贡献等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准予何贡献等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批复》(金人社函[2012]189号),同意永康市户外公告管理处何贡献、方正、陈秀锦、吴美青、朱晓芳;永康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王政懂、程飞龙、池有军、林伟君、赵美妃、应新媛、胡广才、朱怀归、应胜超、吕福宁;永康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胡肖英、陈俊、朱红丽;永康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施红鹰、李洪、程敏;永康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汪友双、朱剑玉、陆丽文等24人予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抄送:中共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