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旅星评[2013]1号
关于永康宾馆等2家饭店被评为金叶级
绿色旅游饭店的通知
永康宾馆、明珠大酒店:
根据浙江省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宁海洲大饭店等16家饭店为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批复》(浙旅星评[2012]27号文件),永康宾馆、明珠大酒店被评为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
望永康宾馆、明珠大酒店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饭店的绿色管理,继续做好深绿的建设。
特此通知。
附:浙江省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宁海洲大饭店等16家饭店为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批复》
永康市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13年2月28日
抄送:市府办、发改委、三产办、财政局、星级饭店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3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