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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旅[2013]8号
关于做好2013年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的
通 知
各旅行社:
根据《旅行社条例》、新版《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以及浙江省旅游局、金华市旅游局文件的要求,现就2013年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工作的内容和进度安排
按照《旅游统计调查制度》,2013年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分为2012年报表和2013年季度报表两个部分。旅行社应按期登录国家旅游局网站“http://www.cnta.com—网上政务大厅—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数据填报。
(一)2012年报表
1、填报对象:2012年12月31日前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旅行社。
2、填报内容:旅游单位基本情况(旅统基表1)、旅行社财务状况(旅统基表5)。
(二)2013年季度报表
1、填报对象:2012年12月31日前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旅行社;2013年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旅行社,应当在开展业务经营的当季后进行季度报表填报。
2、填报内容:旅行社组织接待国内旅游情况(旅统基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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