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做好2012年度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
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城西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先行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金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2011-2020)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2012〕98号)和永康市委、永康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先行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永委〔2009〕1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度3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对象和条件
1、选拔名额:根据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目标,在永康市选拔100名左右第三层次年轻优秀人才。
2、选拔对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身体健康,在我市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或在各自学术、技术领域中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3、选拔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受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过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学术、技术上有一定潜能。
二、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公开发布选拔通知,提高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2、资格审查。由所在单位做好推荐,报主管部门初审,组织人事部门复审。
3、评审考察。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机构,分专业领域进行比选,根据比选情况择优确定入选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员对入选对象进行政治素质、学术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考察,提出书面意见。
4、审批。入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公示。入选名单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以下推荐材料由各主管部门于2013年3月21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电话:87172692,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劳动大楼1楼):
1、《2012年度金华市3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1份;
2、《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3份;
3、相关学历、资格证书、论文、奖励等证明材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