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正文

关于做好2012年度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朗读

关于做好2012年度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

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城西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先行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金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2011-2020)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201298号)和永康市委、永康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先行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永委〔20091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度3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对象和条件

1、选拔名额:根据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目标,在永康市选拔100名左右第三层次年轻优秀人才。

2、选拔对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身体健康,在我市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或在各自学术、技术领域中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3、选拔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受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过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学术、技术上有一定潜能。

二、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公开发布选拔通知,提高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2、资格审查。由所在单位做好推荐,报主管部门初审,组织人事部门复审。

3、评审考察。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机构,分专业领域进行比选,根据比选情况择优确定入选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员对入选对象进行政治素质、学术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考察,提出书面意见。

4、审批。入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公示。入选名单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以下推荐材料由各主管部门于2013321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电话:87172692,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劳动大楼1楼):

1、《2012年度金华市3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1份;

2、《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3份;

3、相关学历、资格证书、论文、奖励等证明材料1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989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