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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系列行动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朗读

市卫生监督所,各中小学、教育辅导中心:

为深入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履行学校卫生工作职责,促进校园卫生安全健康,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系列行动的通知》(浙卫发〔201334号)文件精神,我市决定开展2013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系列行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永康市2013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系列行动方案》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落实工作经费,指派专人负责,加强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和人员管理,保障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系列行动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各学校要加强学校卫生管理,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学生定期体检制度,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并将其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学校卫生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将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给予表彰、奖励。

二、各学校要强化学校卫生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学校卫生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卫生设施硬件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疾病防控宣传。要根据《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将体检结果反馈给当地疾控中心。学校要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定期自查制度,发现卫生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申报,切实维护校园卫生安全和学生健康环境。

三、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辖区内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系列行动的监督检查,切实将本次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 永康市2013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系列行动方案

2. 永康市学校卫生工作自查表

3. 永康市学校卫生隐患申报表

 

永康市卫生局        永康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永康市2013年校园卫生安全

健康系列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履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职责,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与指导工作,更好地维护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学生健康,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系列行动的通知》(浙卫发〔20133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与完善卫生与教育部门的学校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饮用水、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等日常卫生监督与指导,提高学校卫生工作责任意识和自律水平,降低学校春秋季开学和中高考期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发风险,保障学生健康,维护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环境。

二、行动内容与要求

(一)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

1. 检查内容

1)学校卫生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2)学生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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