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安监〔2013〕8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开展烟花爆竹春节期间安全检查的通知
局属各办、科、队、站、中心:
2013年春节临近,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永康市安监局决定在春节期间对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3年2月5日至3月1日
二、检查分工
(一)由行政审批科负责城区范围(以双禁范围为准)内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检查;
(二)根据局抱团服务小组所联系的乡镇,对城区外各镇(街、区)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1.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是否有效;2.零售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3.是否存在超量存储的情况;4.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正规合法;5.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程序;
(二)对检查到的每个零售单位都要认真填写《烟花爆竹检查记录本》,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责令其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单位要严厉查处;
(三)各检查小组要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汇总情况请于3月1日前交至安监局506办公室。
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1日
抄送:永康市府办。
永康市安监局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