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安监〔2013〕18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办、科、队、站、中心:
为深入开展“学习型、廉洁型、和谐型”三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形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原机关相关管理制度作部分修订和完善。具体规定调整如下:
一、机关学习制度
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确定周一晚上为统一学习时间,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组织专题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学习活动由局办公室组织,学习内容和形式由局办公室会同各科室确定,并制订出年度学习计划,在此基础上,监察人员每周增加二小时的业务学习时间,新录用正式人员必须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二年内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二年内不能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取消年度内评先资格。办公室负责做好局机关人员参学考试情况的跟踪、考核、督查和登记工作。
二、上下班管理制度
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执行正常的作息制度,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上班期间,不得玩电子游戏、炒股、与工作无关的聊天。局纪检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机关人员上下班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季进行公布。
三、请销假制度
机关一般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的报分管领导批准,请假2天以上的报局长批准。局中层干部(包括下属)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报局长批准。局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因公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考察、培训等活动超过1天时间的,一律报局长批准。
四、值班制度
局建立值班制度,全局分成三个值班组,值班组由全局人员组成,每组轮流值班一周,主要负责各类事故及应急救援事件的处置。国庆节、春节的值班由局办公室另行安排。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在岗在位,手机24小时开机,并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不按规定到岗的要给予扣分处理,因值班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公车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公车使用、管理的规定,公车必须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由办公室负责督查、考核,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季汇总一次。对发现公车私用的,要严肃处理,对因公车私用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员不得参加年终评比先进;因公车私用造成单位公共财产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并视情给予处分。
六、信息工作制度
局办、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采编工作,每月每个单位(按正式人员计算)至少向局办公室报送不少于人均一篇信息。个人每年得分少于10分的取消当年评比先进的资格。局每半年对完成信息采编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实行按分计奖办法,即信息得分按每分10元计奖:被永康市级采用,每条计3分,调研文章每篇计8分;被金华市级采用,信息报道每条计5分,调研文章每篇计12分;被省级采用,信息报道每条计7分,调研文章每篇计20分;被中央级采用,信息报道每条计10分,调研文章每篇计30分;被各级报刊头版头条采用的,每篇另外增加3分。每条报道被不同层级采用以最高等级的标准进行计分奖励。
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7日
抄送:金华市安监局,永康市府办。
永康市安监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7日印发
- 上一篇: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