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区)计生办,局属各科、室、站:
根据《关于在全市计生系统开展创先争优“业务之星”
评比活动的实施方案》(永人口计生[2012]16号)文件精神,2012年,人口计生局在计生系统内开展了抚养费征收、阳光统计、信息宣传、优质服务等“业务之星”评比活动。各镇(街道、区)计生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推荐;广大计生干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争创一流佳绩,真正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按照个人自评、镇(街道、区)计生办推荐和评比活动领导小组评审程序,徐爱萍等40人被评为2012年度计生系统创先争优“业务之星”。特通报如下:
“十佳行政征收办案能手”:徐爱萍、徐晓、邵颖、吴卓优、张瞻、李灵莉、王丽华、朱珍瑢、曹春艳、吕兰冬。
“阳光统计之星”:王美丽、胡春香、胡亦红、胡美飞、应芳芳、周媚、陈鹏、丁莹、吕黎黎、程航燕。
“信息宣传之星”:徐生健、朱红丹、胡斓斓、李莹莹、应莹莹、姚筱芳、钱艳姿、胡晓燕、王宾、金舒婷。
“优质服务之星”:吴妙时、徐航程、应丽村、黄静翠、陈苏红、林惜芳、吕志红、徐巧叶、朱爱莉、程伶俐。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再创佳绩。其他同志要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提升工作效能,树立良好形象,为推动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永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