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3〕57号
关于永康市西溪镇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及室外
辅助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西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及室外辅助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办发〔2013〕83号(续建计划第68项),拟在永康市西溪镇上塘头村对西溪镇文化活动中心进行内部装修及室外辅助工程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内部装修、门卫、配电室、入口广场、道路、绿化及围墙等建设。
三、项目建设规模:建筑物内部装修总面积8535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50平方米,配电室建筑面积20平方米,广场、道路及绿化总面积8841平方米,围墙长430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800万元,资金自筹。
五、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可研暨初步设计送审。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5月16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