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3〕50号
关于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单位
维修及装饰改造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公安局:
你局要求审批交警大队相关单位维修及装饰改造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3〕9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拟在永康市交警大队、交警二中队、车管所、石柱中队、世雅中队等相关单位内进行基础设施维修及装饰改造。
二、项目维修及装饰改造的主要内容为:交警大队部办公区、生活区墙面乳胶漆返新、食堂大厅、传达室内墙面乳胶漆返新;车管所理论考试中心、更衣室、卫生间及围墙改造、档案室装饰改造;石柱中队、世雅中队外墙返新;大队部自来水管路返修;交警二中队乳胶漆返修及装饰等。
三、项目总投资160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四、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5月6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
水务局、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