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参加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培训班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劳动保障监察员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3〕50号)和《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关于举办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浙人社监总〔2013〕10号)文件精神,现就此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批(初):6月23日至6月26日,6月23日下午报到。
第二批(续):7月中下旬(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杭州世纪瑞城酒店(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37-139号,电话0571-88735599,联系人:高经理,手机13805719105)。
三、培训住宿费:每人450元。
四、其它事项
1、请各镇(街、区)劳动保障科(所)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2、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申请表》(必须电脑打印),准备2张免冠照片(在照片背面写上培训人员的名字)于6月20日前将《申请表》和照片交到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联系人:翁振贤,电话:87101984。
3、请参加培训人员自带笔记本电脑用于上课操作。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
- 上一篇:关于同意杨建莉辞去公职的批复
- 下一篇:关于下达2013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指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