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3〕92号
关于永康市江南街道民丰经济合作社千锦路老
年活动分中心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江南街道民丰经济合作社:
你社要求审批千锦路老年活动分中心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办抄(2000)13号抄告单精神和拆迁协议,拟在城南安置区3号地块拆迁返还的三间地基安置用地内新建千锦路老年活动分中心用房等建筑。
二、项目总用地1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7平方米,投资77.55万元,资金自筹。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6月20日
抄送:市府办、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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