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3〕87号
关于永康市人民检察院芝英检察室办公楼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人民检察院:
你院要求审批芝英检察室办公楼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办发〔2013〕83号(续建计划第52项),拟在芝英镇芝英六村山涧塘地块新建芝英检察室办公楼(职务犯罪侦查中心、预防警示教育基地)等建筑。
二、项目总用地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投资731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可研暨初步设计送审。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6月14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