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本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推荐工作,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32号)和金卫人〔2013〕31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工作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我省卫生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见附件8),认真做好申报 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评审的对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和卫生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并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三、2013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共设置专业99个(含今年新增、调整的风湿与临床免疫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输血技术4个专业),申报对象应严格按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要求、所从事专业及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选择相应专业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