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3〕66号
关于永康宾馆客房、餐饮用房
局部装修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宾馆:
你单位要求审批客房、餐饮用房局部装修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办发〔2013〕83号(新建计划第57项),拟在永康市江城路4号现永康宾馆内,对原永康宾馆主体建筑客房四、七层及餐饮宴会厅进行重新装修等工程建设。
二、项目装修总面积3076平方米,投资950万元,资金自筹。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5月28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