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3〕109号
关于永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要求审批永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办发〔2013〕83号(前期项目计划第48项),拟在江南新城区块内选址新建永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大楼、综合楼、辅助用房等建筑及新增检验检测设备和配套设施等。
三、项目总用地13333平方米(20亩),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其中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大楼8200平方米,综合楼5800平方米,辅助用房2000平方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600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五、希接文后抓紧落实项目用地及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按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提供土地预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等送审。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7月4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7月4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