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节能[2013]1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名录库建设 国家机关(含参公单位),1、2类事业单位,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组织。各单位应按照公共机构统计口径,建立名录库,不得少报、漏报。 二、报表下载和报送时间 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公共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公共机构数量汇总表》和《公共机构(事业单位)数量汇总表》;省直各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填报《公共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汇总后加报《公共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报表在浙江后勤网公共机构节能板块通知公告栏下载。报送时间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951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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