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3〕91号
关于永康市特色文化街区古建筑保护之
吕公望旧居、应均故居、鹤溪公祠
维修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要求审批永康市特色文化街区古建筑保护之吕公望旧居、应均故居、鹤溪公祠维修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办发〔2013〕83号(新建项目计划第60项),拟在永康市解放街区内对吕公望旧居、应均故居、鹤溪公祠三处历史文物建筑实施维修和复原工程建设。
二、维修建设的内容主要为:墙体维修、大小木作维修加固、屋面维修、楼地面复原、木装修复原及水电消防、防雷、白蚁防治等工程建设。
三、项目维修总建筑面积1910平方米,其中复原建筑总面积524.18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518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四、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6月20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