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3〕99号
关于永康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管理用房
项目追加投资的批复
永康市妇幼保健院:
你院要求审批医疗管理用房项目追加投资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由永发改〔2011〕141号文批准的永康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管理用房项目,批准总投资5000万元,因总体规划和建筑内部功能调整造成投资增加。现根据市府办〔2013〕12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原则同意该项目追加投资。
二、项目追加投资704万元,追加后项目总投资5704万元,资金自筹。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追加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6月21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