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13〕14号)精神,现制定并印发《永康市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就我市的监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及时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确保做到逢“疑”必报、逢“疑”必处。
二、强化培训指导。相关医疗机构要加大医护人员的培训,树立报告意识和责任意识;疾控中心要加强监测工作的培训、指导和工作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规范报告处置。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规范信息收集、报告处置等工作。经初步核实怀疑由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或直接报告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