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3〕158号
关于永康市花街月桂北路道路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永康市花街月桂北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办发〔2013〕83号(新建项目计划第84项),拟在永康市花街镇330国道至潘宅村间新建花街月桂北路道路一条。
二、道路长1409米,宽9米,总建设面积12681平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063.4万元,其中市财政100万元,自筹963.4万元。
四、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可研暨初步设计送审。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9月4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
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9月4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