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3〕152号
关于永康市江南街道综合文化站
装修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江南街道办事处:
你处要求审批综合文化站装修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精神,拟在千锦路39号内对原社区办公用房进行装修和修缮,改建成江南街道综合文化站用房。
二、项目装修总建筑面积1020平方米,装修内容主要为:外墙高级涂料喷刷、外墙茶颜玻璃更换、屋顶修漏、1-3楼墙顶墙面乳胶漆翻新、门油漆和地砖翻新;创建万册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多功能会议室、舞蹈室、棋牌室、台球室、乒乓球室等相关内容配套设施和器材购置。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56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31.5万元,市财政20万元,自筹4.5万元。
四、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8月27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
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8月27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