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3〕142号
关于永康市地方税务局国税征管大楼
室内修缮工程项目的批复
浙江省永康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要求审批国税征管大楼室内修缮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精神,拟在永康市华丰中路48号内对国税征管大楼第五层进行室内修缮工程建设。
二、修缮内容主要为:墙面、天棚修缮、地面修补、强弱电、水电改造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21万元,资金自筹。
四、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8月15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8月15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