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辅导中心:
近日,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与教育部办公厅联合通报了上半年我国发生的两起较大的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并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今年1-6月,我市发现了十所学校、12例散发肺结核病例,通过及时报告与处置,未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疫情。但由于学校环境的特殊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不能掉以轻心。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防止结核病疫情流行与暴发,现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就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重申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落实 结核病具有病程长、传染性强等特点,严重影响患病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因此,各相关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到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及紧迫性,切实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永卫发[2012]9号)要求,认真履行在学校结核病防控中的职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严防结核病在学校的流行与暴发。
二、大力健教,进一步提高结核病防治认知水平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的健康教育课,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学生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确诊为肺结核后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并坚持规范化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