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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监〔2013〕60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印发《永康市安监局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办、科、队、站、中心:
为加强本局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使档案管理更加科学,档案更加完整,使用更加便捷,我局研究制订了《永康市安监局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30日
永康市安监局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档案工作岗位职责
(一)分管领导职责
负责局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职责,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和人员,增强本单位职工档案意识,创造条件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二)科室领导职责
1.办公室统筹规划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并配备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2. 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帮助专(兼)职档案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3.疏通渠道,严格制度,督促有关人员注意平时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积极配合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归档工作。
4.监督、检查本单位文件材料预立卷、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及档案鉴定工作。
(三)专(兼职)档案员职责
1.熟悉档案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本单位业务,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有履行职责必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定期接受相应培训。
2.负责本单位的档案资料的收集、征集、分类、编目、排列上架、保管、鉴定、销毁、借阅等工作,符合档案工作要求。履行交接手续,对各有关科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