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3〕179号
关于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场所
改造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要求审批办公场所改造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办〔2012〕161号文精神,拟在永康市华丰中路18号对国土资源局一楼部分办公室进行改建和翻新改造。
二、改造总面积400平方米,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9月27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
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9月27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