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安监函〔2013〕3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求《永康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266号)等的相关规定,现制订了《永康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征求意见稿)》,向你们征求意见。请在11月12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永康市安监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金英,0579-87101676。
电子邮箱:76025359@qq.com,QQ:76025359。
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30日
抄送:金华市安监局
永康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了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266号)相关规定,综合考虑镇、街、区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规划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设方案如下:
一、布设原则
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
二、具体条件
1.各镇(街、区)零售点布设在控制数量内。综合考虑各镇(街、区)的经济状况、人口分布和风俗习惯等因素和发展趋势,规划全市非城区烟花爆竹经营布点总数量不超过328家,城区布设数量不超过35家,各镇(街、区)具体布设数量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