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对永康市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的复函
永康市人民法院:
贵院永法[2013]建字第8号司法建议书已收到,首先感谢贵院对我局工作上的关心和支持,对于贵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我局十分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现回复如下:我们已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名由通知更改为决定。如有不妥,请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