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
进一步完善科技部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发科技队伍活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共永康市委办公室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康市镇(街道、区)、机关部门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永委办【2013】57号)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及中层(含)以下正式干部职工。
二、考核原则
(一)注重实绩。以工作实绩为考核重点,量化目标任务到科室、岗位。
(二)分级管理。实行层级绩效考核,一级抓一级,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三)民主公开。注重扩大群众参与面,加强监督,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绩效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四)奖优罚劣。绩效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与干部任用、年终奖金挂钩,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惩戒作用。
三、考核方式
对科室主要考核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其他工作等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对科室干部职工个人主要以其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一)考核程序
1.年度总结。科室要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科室填写《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个人提交年度工作总结。科室《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及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由分管领导、局长审核签字,其他干部职工的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由科室正职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2.实绩公示。在单位公示《科室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及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3天。
3.民主评议。年终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4.确定等次。根据评议结果确定相应考核等次,考核等次结果(含考核分、分类排名)要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二)考核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