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区)流管所,局属各单位:
现将《永康市流动人口专管员服装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专管员申领服装审批表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永康市流动人口专管员服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流动人口专管员服装管理,保障专管员服装及专用标志标识的严肃性,参照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流动人口专管员服装及专用标志标识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统一配发,专人负责。
第三条 专管员服装实行标准配置,定期更新。具体配置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