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农通〔2013〕97号
各镇(街、区)农办、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
为加快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我局将对永康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年度考核,并开展2013年度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和申报对象
1、永康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2、拟申报永康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单位。
二、考核和申报方法
考核和申报工作以各镇(街、区)为单位,根据上报材料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企业和合作社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合格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和申报步骤
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拟申报农业龙头企业的单位将考核表格和申报材料上报镇(街、区)农办初审,由镇(街、区)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市农业局产业科。
四、考核和申报内容